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标准版) (1)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标准版)

载PDF

 

本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处理规则”)适用于由我们(下称“Dior”或“我们”,具体详见条款12)在您访问、浏览或使用Dior官方网站及小程序、社交应用等移动应用(以下合称“网站”)或通过网站、精品店、客服中心与您互动时所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请阅读以下处理规则,以了解您向我们提供及共享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如何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及跨境转移并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您如何管理该等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与我们就个人信息进行联系。通过访问本网站或使用我们的任一服务,即表示您充分理解和同意接受本处理规则的全部内容,并且信赖我们对您提供并共享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处理方式。Dior尊重您的隐私,并将尽力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本处理规则详细描述了Dior收集、使用、保存、共享、跨境转移及保护个人信息的方式,以及您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因此,为了尊重和保护网站用户(以下简称“”)的隐私及个人信息,Dior承诺在网站内收集和处理的信息均遵守所有适用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及法规的有关要求。

条款1 - 所收集数据范围和方式

Dior可能会收集和处理有关您的以下信息,进行以下条款2中所描述的用途并且是为了向您提供服务所必需这些均是您自愿提供的信息

 

- 联络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

- 收货人、取货人、维修人等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 支付信息;

- 您在公开场合、或我们的社交媒体页面、或我们的网站上发表的信息,例如对某一产品的评论、留言、互动内容;

- 人口统计信息,例如您的性别、年龄、生日及纪念日;

- 您的购买信息,包括您所购买的产品、数量、价格及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例如包装选择、订制内容、售后记录)。

- 您访问本网站的详细信息,包括流量数据、 位置数据、 网络日志与其他通信数据;以及您的:

  •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或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唯一设备标识符、设备环境信息、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IP 地址、GPS位置以及能够提供相关信息的WLAN接入点传感器信息)。如果您在安装及/或使用过程中拒绝授予我们相应权限的,我们并不会记录您上述对应的信息。

  • 服务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移动应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基于数据统计、有关广告及营销效果评估目的,我们会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包括搜索查询内容、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您访问、浏览、停留、下单操作的网页记录

  • 社交媒体信息:在您通过移动应用访问我们的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您社交媒体账户信息(例如openIDunionID、昵称及头像)。

  • 其他系统和设备权限信息:我们会在您开启软件前及/或使用中向您申请授予的具体设备和系统权限(例如在虚拟试妆、试穿等场景会申请您摄像头权限,在查找周边店铺或顾问时会申请您的位置权限,在保存客服或顾问名片时会申请您的存储权限),并告知您相应的使用目的。即便您同意了权限,我们也仅在您使用对应的功能时启用相应的权限。

您的位置权限、摄像头权限等涉及敏感个人信息。我们会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您不提供该等信息的,不会影响您使用购物等基本功能,但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该权限对应的功能。

 

此外,若您提供的上述信息属于第三人的个人信息的,您应当确保您拥有合法的授权并经必要的同意,且确保该等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在下列的情况下,Dior会要求您提供您的个人资料:

 

-在网站建立一个账户或要求订阅我们的通讯而登记您的个人资料;

-购买产品;

-参与推广活动或网站提供的其他功能;

-要求获取产品目录;

-要求接收任何促销、 推广或其他类型的通信;

-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作出查询或提出意见。

-当您通过网站的“职业生涯”页面(以下简称“求职页面”)应聘Dior的工作岗位时,我们也会收集与您相关的个人信息。

 

条款2 - 所收集数据的用途

Dior将负责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处理,主要用于:

-识别您的身份或者用于实名验证;

-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您的兴趣、 关注和喜好;

-向用户自动化推荐产品、发送信息,特别是网站的电子通讯和促销信息,包括由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及/或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发送的化妆品、香氛、皮具、时装等产品的店铺开业、产品发布、活动、 网站变化、 服务更新、 特别产品与推广促销、到货情况等信息;
-在信息发送失败的情况下与用户取得联系;

-处理通过网站完成的订单以及提供售后服务(例如客服咨询、退换货、维修服务);

-就您的购买、账户信息或客户服务需求而与您沟通和/或更好地回答您的客户服务查询,或向您提供您要求的服务(例如个性化留言或订制);

-不同网络渠道之间的便捷访问、查询;

-向您提供会员相关的权益并管理会员相关的信息;

-进行匿名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岗位招聘(求职页面)。

我们可能通过电话以及您提供给我们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您提供给我们的其它任何联络方式就上述目的与您联络。如果您不愿意收到这些电子邮件或不愿意进行上述联系,您只需按照您收到的信息中的取消订阅指示, 或按照下文条款7的联络方式与我们联络。

条款3 - 数据保存期限

 

网站会将收集的数据保存一段必要的时间,直至如下任一时间到期:

 

-您请求删除信息或注销账户;

-处理数据的目的已经实现;

-法律法规规定的到期时间。

条款4 - 数据接收方

 

为了上述条款2所述的目的我们可能会与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关联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另外,为了运营本网站或提供服务,我们还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在必要范围内共享给我们的合作伙伴、服务提供商、供货商以及其他支持或协助我们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第三方(例如物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数据服务商等)。我们会与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各自权利及义务,并监督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确保其遵守本处理规则披露的处理方式及保护措施。其中,对外提供的接收方的具体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您可以通过本规则第7条公示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获取。

 

我们通过接入第三方代码、插件、接口的方式将个人信息共享至第三方的情形说明如下:

名称

提供目的及场景描述

提供的个人信息类型

数据接收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腾讯有数SDK

网站数据统计分析

服务日志信息、社交网络ID

腾讯有数

邮箱:youshu@tencent.com

国双SDK

网站数据统计分析

服务日志信息,社交网络ID

国双

电话 : ( 86-21 ) 6289 0099

传真 : ( 86-21 ) 6289 9993

 

 

此外,为了确保全球经营策略、服务标准及网络系统的一致性等目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我们需要向位于中国大陆境外的关联公司(具体名称、联系方式及处理目的等请通过条款7披露的联系方式查询获取)跨境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接收方达到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标准。

 

另外,在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或经您同意有必要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将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除本处理规则另行规定以外, 我们只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并经必要的程序下不经您同意而处理您的特定资料。

 

条款5 - 数据安全与保密

Dior已采用了多种有效预防措施,以尽力确保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并防止信息篡改、毁损、丢失或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

但是, 本网站的使用者须注意,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质, 我们无法保证我们服务器上存储的、 或在使用者之间传送的您的任何个人资料的绝对安全, 并且, 我们声明,  如果任何数据或通信被盗窃或丢失、 未获准许地被查阅或受损, 或被截取, 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我们特别提醒您妥善保管您的账密信息、金融账户信息等,远离网络诈骗、黑灰产,免受不法行为侵害。 通过使用本网站, 即表示您确认您理解并同意承担这些风险。

除非事先取得您的同意, 否则, 我们不会向上文第4条所述的任何第三方出租、 交易、 出售您提供给我们的任何个人资料。

条款6 - COOKIES/ 数据统计

6.1 - Cookies

对于本网站的使用者,请注意,我们可以在您的计算机上存入“cookies”,以便对您进行识别。 Cookies是指在浏览期间从一个服务器计算机上发送的小型数据文本档案。Cookies通常储存在计算机硬盘上,网站用 cookies 来模拟与网站之间的持续连接。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关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获准许地查阅用户的数据。但是, 用户确认, Dior并不能控制电子通信设施( 包括互联网) 上的数据转移。因此,Dior不会就互联网上发生的该等数据的安全漏洞或未获准许的披露或使用承担任何责任。您可以将您的浏览器设置成拒绝接受 cookies,但这样做可能会使您无法充分利用本网站上的服务。

 

6.2 - 数据统计

为了使网站的内容与服务能够更贴合用户需求, Dior会统计用户的浏览次数、访问页面数量、网站浏览活动以及回访频率。为了完成此类访问分析, Dior会使用不同的分析工具。该工具可用来分析网站的访问状况。

 

条款7 – 您的权利及我们的联系方式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您有权查阅、复制、转移、更正、补充、撤回个人信息的授权同意、删除个人信息、注销账户。如果您需要查阅、更正、补充、撤回授权同意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Dior官网(www.dior.cn)用户中心、移动应用设置、接受信息的渠道或者通过Dior客服中心进行。如果您需要行使其他权利,您可联络以下相关部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Dior客服服务中心:

021-26109399,适用于尚圃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4009218833,适用于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或4006281616,适用于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Dior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Pierre FALLER <pfaller@christiandior.com>

 

请理解,为防止假冒,在操作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需要核实您的身份。一旦核实我们将在法律规定合理的期限内(通常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回复您的请求。

若您对我们的处理活动或本处理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

条款8 - 直接营销

 

我们有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向您发送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活动、特别产品和营销资料。您对本处理规则的接受也包括了您同意根据本处理规则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短讯和多媒体讯息、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接收来自我们包括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及/或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我们的合作伙伴代为发送的营销信息。如果您不希望我们以这种方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为了促销目的与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请按照上述条款7提供的联络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条款9 - 数据转移

 

在出现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或公司资产或业务被转让的情况下,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Dior收集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

 

 

条款10 - 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不满14 周岁)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对于经父母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条款11- 本处理规则的修改

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可能变更。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处理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变更后的版本。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

自该处理规则更新版本发布之日起,如您仍继续使用网站或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受经修订的处理规则的约束。

 

本处理规则生效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条款12-关于我们

本处理规则中凡提及“我们”、“Dior”,系指:

在Dior官方网站中,指共同经营该网站的尚圃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和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在时装有关的小程序等移动应用中,指经营该应用的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在美妆有关的小程序等移动应用中,指经营该应用的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网络渠道中,指届时披露或登记的法律运营实体。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游客版) (1)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游客版)

下载PDF

 

本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处理规则”)适用于由我们(下称“Dior”或“我们”,具体详见条款12)在您访问、浏览或使用Dior官方网站及小程序、社交应用等移动应用(以下合称“网站”)时所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请阅读以下处理规则,以了解您向我们提供及共享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如何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及跨境转移并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您如何管理该等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与我们就个人信息进行联系。通过访问本网站或使用我们的任一服务,即表示您充分理解和同意接受本处理规则的全部内容,并且信赖我们对您提供并共享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处理方式。Dior尊重您的隐私,并将尽力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本处理规则详细描述了Dior收集、使用、保存、共享、跨境转移及保护个人信息的方式,以及您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因此,为了尊重和保护网站用户(以下简称“”)的隐私及个人信息,Dior承诺在网站内收集和处理的信息均遵守所有适用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及法规的有关要求。

 

本处理规则是网站一般使用条款的补充部分,您可以阅读该条款以了解与网站使用有关的更多信息。若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在线互动、会员注册等服务,我们可能还会收集您的其他个人信息,您不提供该等信息,不影响您访问、浏览我们的网站。请您仔细阅读届时披露及适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若本处理规则与您届时明示同意的协议、规则不一致的,以您届时明示同意的协议、规则为准。

条款1 - 所收集数据范围和方式

Dior可能会收集和处理有关您的以下信息,进行以下条款2中所描述的用途并且是为了向您提供服务所必需这些均是您自愿提供的信息

 

-    在您匿名购买我们的商品或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若您提供的信息属于第三方,务必取得权利人的授权;

-    在您通过我们的网站或应用程序仅查阅商品、浏览信息时,为了确保我们服务的安全性及适当性,我们会处理包括用Cookies 或类似技术记录的行为数据,具体说明见下文第8条Cookies政策;

-    在您浏览/关注/订阅我们的社交应用时,为了确保我们服务的安全性及适当性,我们会处理您的社交应用账户信息、昵称、头像信息;

-    在您使用我们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为了确保我们服务的安全性及适当性,我们会处理您的:

  •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或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唯一设备标识符、设备环境信息、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IP 地址、GPS位置以及能够提供相关信息的WLAN接入点传感器信息)。如果您在安装及/或使用过程中拒绝授予我们相应权限的,我们并不会记录您上述对应的信息。

  • 服务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移动应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基于数据统计、有关广告及营销效果评估目的,我们会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包括搜索查询内容、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您访问、浏览、停留、下单操作的网页记录

  • 其他系统和设备权限信息:我们会在您开启软件前及/或使用中向您申请授予的具体设备和系统权限(例如在虚拟试妆、试穿等场景会申请您摄像头权限,在查找周边店铺或顾问时会申请您的位置权限,在保存客服或顾问名片时会申请您的存储权限),并告知您相应的使用目的。即便您同意了权限,我们也仅在您使用对应的功能时启用相应的权限。

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 我们无法继续提供所请求的包含访问、查询、浏览等服务在内的相关服务,并确保我们提供服务的安全性和适当性。

 

您的位置权限、摄像头权限等涉及敏感个人信息。我们会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您不提供该等信息的,不会影响您使用购物等基本功能,但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该权限对应的功能。

 

条款2 - 所收集数据的用途

Dior将负责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处理,主要用于:

-识别您的身份或者用于实名验证;

-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您的兴趣、 关注和喜好;

-向用户自动化推荐产品、发送信息;

-处理通过网站完成的订单以及提供售后服务(例如客服咨询、退换货、维修服务);

-就您的购买、账户信息或客户服务需求而与您沟通和/或更好地回答您的客户服务查询,或向您提供您要求的服务(例如个性化留言或订制);

-确保我们服务的安全性及适当性;

-进行匿名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条款3 - 数据保存期限

 

网站会将收集的数据保存一段必要的时间,直至如下任一时间到期:

 

-您请求删除信息或注销账户;

-处理数据的目的已经实现;

-法律法规规定的到期时间。

条款4 - 数据接收方

 

为了上述条款2所述的目的我们可能会与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关联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另外,为了运营本网站或提供服务,我们还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在必要范围内共享给我们的合作伙伴、服务提供商、供货商以及其他支持或协助我们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第三方(例如物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数据服务商等)。我们会与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各自权利及义务,并监督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确保其遵守本处理规则披露的处理方式及保护措施。其中,对外提供的接收方的具体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您可以通过本规则第7条公示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获取。

 

我们通过接入第三方代码、插件、接口的方式将个人信息共享至第三方的情形说明如下:

名称

提供目的及场景描述

提供的个人信息类型

数据接收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腾讯有数SDK

网站数据统计分析

服务日志信息、社交网络ID

腾讯有数

邮箱:youshu@tencent.com

国双SDK

网站数据统计分析

服务日志信息,社交网络ID

国双

电话 : ( 86-21 ) 6289 0099

传真 : ( 86-21 ) 6289 9993

 

 

此外,为了确保全球经营策略、服务标准及网络系统的一致性等目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我们需要向位于中国大陆境外的关联公司(具体名称、联系方式及处理目的等请通过条款7披露的联系方式查询获取)跨境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接收方达到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标准。

 

另外,在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或经您同意有必要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将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除本处理规则另行规定以外, 我们只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并经必要的程序下不经您同意而处理您的特定资料。

 

条款5 - 数据安全与保密

Dior已采用了多种有效预防措施,以尽力确保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并防止信息篡改、毁损、丢失或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

但是, 本网站的使用者须注意,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质, 我们无法保证我们服务器上存储的、 或在使用者之间传送的您的任何个人资料的绝对安全, 并且, 我们声明,  如果任何数据或通信被盗窃或丢失、 未获准许地被查阅或受损, 或被截取, 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我们特别提醒您妥善保管您的账密信息、金融账户信息等,远离网络诈骗、黑灰产,免受不法行为侵害。 通过使用本网站, 即表示您确认您理解并同意承担这些风险。

除非事先取得您的同意, 否则, 我们不会向上文第4条所述的任何第三方出租、 交易、 出售您提供给我们的任何个人资料。

条款6 - COOKIES/ 数据统计

6.1 – Cookies或类似技术

对于本网站的使用者,请注意,我们可以在您的计算机上存入“cookies”或采取类似技术,以便对您进行识别。 Cookies是指在浏览期间从一个服务器计算机上发送的小型数据文本档案。Cookies通常储存在计算机硬盘上,网站用 cookies 来模拟与网站之间的持续连接。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关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获准许地查阅用户的数据。但是, 用户确认, Dior并不能控制电子通信设施( 包括互联网) 上的数据转移。因此,Dior不会就互联网上发生的该等数据的安全漏洞或未获准许的披露或使用承担任何责任。您可以将您的浏览器设置成拒绝接受 cookies,但这样做可能会使您无法充分利用本网站上的服务。

 

6.2 - 数据统计

为了使网站的内容与服务能够更贴合用户需求, Dior会统计用户的浏览次数、访问页面数量、网站浏览活动以及回访频率。为了完成此类访问分析, Dior会使用不同的分析工具。该工具可用来分析网站的访问状况。

 

条款7 – 您的权利及我们的联系方式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您有权查阅、复制、转移、更正、补充、撤回个人信息的授权同意、删除个人信息、注销账户。如果您需要查阅、更正、补充、撤回授权同意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网站设置、移动应用设置、接受信息的渠道或者通过Dior客服中心进行。如果您需要行使其他权利,您可联络以下相关部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Dior客服服务中心:

021-26109399,适用于尚圃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4009218833,适用于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或4006281616,适用于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Dior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Pierre FALLER <pfaller@christiandior.com>

 

请理解,为防止假冒,在操作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需要核实您的身份。一旦核实我们将在法律规定合理的期限内(通常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回复您的请求。

若您对我们的处理活动或本处理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

条款8 - 直接营销

 

未经您的明示同意,我们不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向您发送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活动、特别产品和营销资料。

 

条款9 - 数据转移

 

在出现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或公司资产或业务被转让的情况下,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Dior收集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

 

 

条款10 - 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不满14 周岁)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对于经父母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条款11- 本处理规则的修改

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可能变更。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处理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变更后的版本。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

自该处理规则更新版本发布之日起,如您仍继续使用网站或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受经修订的处理规则的约束。

 

本处理规则生效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条款12-关于我们

 

本处理规则中凡提及“我们”、“Dior”,系指:

在Dior官方网站中,指共同经营该网站的尚圃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和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在时装有关的小程序等移动应用中,指经营该应用的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在美妆有关的小程序等移动应用中,指经营该应用的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网络渠道中,指届时披露或登记的法律运营实体。